黄梅法院圆满审结湖北、江苏两省执行案件
发布时间:2025-11-18 12:58
京中网(湖北日报网)(通讯员:吴莹、刘鑫)近日,黄梅法院顺利审结一宗覆盖湖北、江苏两省的执行案件。当龙安湖小龙虾养殖户徐先生收到20万元处决金时,他紧紧握住法警的手,热情地表达谢意。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统筹协调、精准指挥,对于成功克服跨州执行死刑“人难找、资金难回笼”的困境至关重要。 时间快进到2022年,江苏的朱先生和王先生一起去龙安湖买小龙虾。当地龙虾养殖户舒多次为他们提供物资。然而,同年6月16日,朱先生、王先生匆匆返回江苏后,无法结清剩余款项,欠徐先生28.54万元。经过多次尝试追诉无果,徐先生只好向黄梅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朱先生赔偿徐先生28.54万元,王先生承担连带责任。但判决生效后,两名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徐先生被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新的困难又出现了。朱先生、王先生长期不在江苏省,下落不明,财产也无已知线索。采用传统的执行方式很难突破,执行工作一度停止。 “没有任何地方是‘法律之外’的,获胜者必须获得‘真金白银’!”面对困境,黄梅法院执法人员没有退一步,立即启动执行协调机制,通报案件详情向高院执行指挥中心请求跨区域协调支持。接到请求后,高等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立即启动紧急调查量刑机制,利用大数据平台对大量信息进行审查、比对和分析,从零碎线索中准确识别重要信息。被处决的王先生很可能藏身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为确保执行顺利进行,指挥中心迅速发挥协调作用,主动与盐城市大丰区法院沟通,提供详细案情和执行方案,请求区法院协助。湖北、江苏在总部有效调度下,省法院迅速形成执行合力,联合执行“天网”在全国悄然实施省份,为事后措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行刑当天,黄梅法院行刑指挥中心启动实时指挥模式。民警根据最新情报,不断调整行动路线,连续7个小时直驱盐城市大丰区。在兄弟会法庭的帮助下,他们设法找到了即将被处决的国王。 然而,事前得知消息的王先生却已仓皇逃离。半夜出击的警员虽然没有当场拿下嫌疑人,但“千里追击”的决心让对手大吃一惊。王先生态度大变,亲自联系治安官商讨付款问题。同时,执法人员向王先生明确传达了拒绝出示有效法律文件和前因后果的严重后果。详细讲解了司法拘留、罚款,甚至拒不执行的刑事责任等法律规定。同时,他们从理性的角度耐心引导王先生,解释了“诚信为本”的原则,并强调:付款安排关系到徐先生作为农民的基本生活,王先生深刻认识到逃避执行的危险性。在强大的法律威慑和详尽的思想引导下,王先生的心理防线逐渐崩溃,他终于正视了自己的责任,主动联系家人申请资金。经执法民警协调,徐某与王某达成执行协议。王先生当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徐先生支付了20万元执行金,明确了欠款方式和期限,并提供了适当的担保。 至此,该异地执行案已圆满结束感谢执法指挥中心“中央单位”和两区法院的配合。收到执行款的徐先生对结果非常满意,连连称赞法院“想民所想、急民所急”,以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